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洪莲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线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且建立了内控、风险、合规“三合一”管理体系,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开云官方 kaiyun官方网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名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间的调剂)。
2、“提供工程施工服务”“购买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服务”类别分别对应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提供水表安装服务”“购买在线运维服务”类别。
1、基本情况:建宁集团成立于2004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黄东海,注册资本为20.53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南宁国际经贸大厦第3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资产整合收购;国有资产管理;排水设施、内河整治项目和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排水设施和内河的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泥等其它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水务仪表检测和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
2、关联关系:建宁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一)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1、基本情况:金水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周坚毅,注册资本为15.72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竹江路2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2、关联关系:金水公司是建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建宁集团持股74.6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南宁建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宁地产”,原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
1、基本情况:建宁地产成立于1993年04月01日,法定代表人为黄世光,注册资本为2.62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竹溪南路8号新新家园秀山闲情E栋2楼,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
2、关联关系:建宁地产是建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1、基本情况:排水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路佳,注册资本为5.26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滨湖路80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2、关联关系:排水公司是建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康恒”)及其下属控股公司
1、基本情况:建宁康恒成立于2020年02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魏金,注册资本为2.61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义平村咘元坡65号,经营范围包括: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处理项目、有机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电力生产、供应(凭许可证经营);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回收、处理;污泥处理;炉渣销售;油脂加工及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货物道路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审批部门批准项目经营)。
2、关联关系:建宁康恒是建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建宁集团持股51%,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1、基本情况:上善若水成立于2018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祁效钰,注册资本为5,555.56万元,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3、4、5号裙楼5楼501号办公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保护监测等。
2、关联关系:上善若水持有公司股份占比5.89%,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四)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1、基本情况:二供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尹建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所为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小区3、4、5号裙楼5楼,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等。
2、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许雪菁担任二供公司的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三)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1、房屋土地租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鸣供水”)、南宁市流量仪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流量仪表”)向建宁集团租赁房屋及土地,用于满足办公及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在参考评估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施工服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建公司”)为建宁集团、金水公司、建宁地产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排水公司、建宁康恒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广西工程造价相关计价办法及标准确定。
3、采购原水:公司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用于下属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凌铁水厂5座自来水厂生产所需,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4、出租房屋土地:(1)公司向金水公司出租土地,用于其建设粪便污水处理项目使用。(2)公司向建宁康恒下属全资孙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建宁中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房屋,用于其开展江南区、经开区环卫业务使用。以上事项交易价格均在参考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5、水表等仪器仪表检定维护服务:流量仪表为金水公司、排水公司、上善若水、二供公司提供水表等仪器仪表检定维护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全区计量检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确定。
6、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建宁地产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建宁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为武鸣供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7、接受食堂服务:建宁地产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万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水建公司、武鸣供水、流量仪表、广西绿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横州绿城天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食堂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8、补水服务:公司为排水公司提供补水服务,从邕江取水后,向亭子冲流域补水。交易价格按照南宁市政府或其下属部门批复的补水费用标准确定。
9、购买污泥处置服务:公司向康恒环保购买污泥处置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10、购买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服务:上善若水为公司那平江水质净化厂、三塘水质净化厂、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州市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提供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维护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利影响。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882,973,07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6,489,192.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2,018,688,271.19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和污水处理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和“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水务行业涉及国计民生,总体发展与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性影响较小,属于弱周期行业。由于水务行业准入壁垒较高,且供排水管网等水务基础设施具有不可移动性和不可替代性,行业具有显著的区域垄断经营特征。近年来,随着国家、地方的水治理政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实力较强的地方水务企业通过并购、合资、BOT、PPP等方式向异地拓展市场,行业资源整合与市场集中度提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环保政策的持续深化,水务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水务行业整体处于成熟期,发展较为稳定。供水方面,水务行业产业链的下游主要涉及居民用水和生活用水,国内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了城市用水人口增长,城市生活用水成为供水行业需求的重要来源。根据《202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2023年,我国用水总量5906.5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分别占16.43%、15.40%、62.18%。根据《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3年,我国城市用水人口增至5.65亿人,较2022年增加0.04亿人;城市供水总量687.56亿立方米,较2022年增长1.95%。污水处理方面,虽然国内污水处理行业与供水行业相比起步较晚,但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与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23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03亿立方米/日,较2022年增长4.59%。污水处理行业需求量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城市和县城污水排放量781.15亿立方米,较2022年增长3.61%,其中城市污水排放量660.49亿立方米,占比84.55%;生活污水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60%以上。供水和污水处理需求的增加推动我国水务行业整体产能的提升。
随着水务行业整体供给能力的显著增强,行业发展还向提质增效和智慧化方向转型。随着智慧水务市场的快速扩张,以及水价改革深入推进,行业发展重心逐步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运营和精细化服务,然而管网老化、资金缺口等问题仍是当前主要挑战,亟需通过技术创新和机制优化来解决。
多年来,公司抓住水务行业整体发展机遇,紧跟城市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南宁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产能提升,不断延伸服务区域和业务范围。公司通过下辖的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和15个污水处理单位,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并在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水务运营管理经验,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占有绝对的市场地位,生产能力与规模稳居广西水务行业首位。
近年来,我国水务行业的供给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提质增效成为行业发展的长期核心主题,这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的共同需求。国家持续发布一系列文件推动水务行业从增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水务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来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更高效、更智能的可持续发展。
2022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到今年已届攻关之年。
2024年3月,针对城市污水管网存在空白、污水管网运维效能低等现存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要求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提出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鉴于我国乡镇污水处理水平仍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国家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的发展。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鼓励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专业化市场主体为主具体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
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要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等网联化和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水务、智能抄表、智慧安防等感知终端和城市级物联网平台。
2024年,国家还相继出台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旨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新机制模式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新机制的实施对水务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能够缓解旧模式下水务企业的投资建设压力,拓宽水务项目的融资渠道,提升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率,但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打破了市场壁垒,加剧行业竞争,且新机制对项目付费机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如取消最低水处理结算量的保底安排等,对水务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政府及其下辖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横州市及武鸣区政府授予的特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其中,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包括各城区、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及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及武鸣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即在从事供水业务的同时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
(1)供水业务: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予用户,自来水用户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其他用户。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开展供水业务,下属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分别为陈村水厂、三津水厂、河南水厂、中尧水厂、西郊水厂、凌铁水厂、东盟分公司、武鸣供水公司,报告期内,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行,新增供水能力6万立方米/日,公司设计供水能力提升至213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业务: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然后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排放至自然水体。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其下辖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横州市及武鸣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下属15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江南水质净化厂、埌东水质净化厂、三塘水质净化厂、五象水质净化厂、物流园水质净化厂、朝阳溪水质净化厂、那平江水质净化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仙葫水质净化厂、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以及武鸣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州市污水处理分公司、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报告期内,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马山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万立方米/日,公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85万立方米/日。
报告期内,公司还通过公开市场投标的方式,中标了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并设立绿城天源控股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工程施工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水建的主营业务为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
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流量仪表的主营业务为对水表及流量仪表、自动化仪表的维修、检定、校准等。
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相比,工程施工、检测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城区及下辖武鸣区,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供水与污水处理业务,根据政府核准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一并向用水户收取供水费和代征污水处理费,收取的供水费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以用户端安装的水表所计量的用户使用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计算,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需足额上缴当地财政局。公司在南宁市城区及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及武鸣区的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则通过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实现,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按月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售水量52,224.4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13%,实现供水业务收入82,452.14万元,同比增长2.65%,占主营业务收入33.55%;完成污水处理量60,262.0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7.02%,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158,447.83万元,同比增长6.64%,占主营业务收入64.46%;工程施工业务收入4,336.45万元,同比增长179.17%,占主营业务收入1.76%;检测业务收入560.53万元,同比增长69.32%,占主营业务收入0.2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45,177,463.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489,19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8,892,984.7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1.20%。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与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93,111,514.29元,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应收账款组合2:2015年3月1日(含2015年3月1日)后的污水处理业务客户的应收款项
(3)应收账款组合3:供水与2015年3月1日(含2015年3月1日)前的污水处理业务客户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各类押金、代垫款、保证金及备用金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93,111,514.2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2)。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8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8楼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周柏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陈春丽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以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0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2025年新增子公司)2025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90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工作;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理财直投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及金融机构间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同意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3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5-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魏金先生、陈春丽女士、周柏建先生、蒋俊海先生、阮静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06)。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同》。
同意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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